苏伊士运河教育服务公司
开创性地确立回购协议(“回购交易”)的法律先例
Shehata & Partners 成功代表苏伊士运河教育服务公司的一位股东,在长达 13 年的法律斗争中,维护其针对苏伊士运河银行的合法权利。2001 年,苏伊士运河教育服务公司的一位股东与苏伊士运河银行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协议规定,该客户将以约 300 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其部分股份,但有权在六个月内以略高的价格回购这些股份。不幸的是,突如其来的经济事件使得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
作为银行与金融纠纷领域的领军律所,Shehata & Partners 被聘请来解决这一难题。在当时,无论是在埃及市场,还是在其他新兴市场,回购协议都并不常见。然而,Shehata & Partners 意识到根据埃及法律,这类协议存在法律风险,因此他们认识到,赢得本案的唯一途径是主张该协议因违反《民法典》中关于“附回购权的销售”的条款而应被认定为无效。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在埃及法院或法律机构中,完全没有关于回购协议的先例或应用。Shehata & Partners 对该协议所基于的金融机制进行了详细剖析,并运用书面与口头辩护技巧,向法院全面阐述该协议如何违反埃及《民法典》的具体条款。至今,这仍是埃及法院唯一宣判回购协议无效的案例,彰显了 Shehata & Partners 对银行和金融工具的深厚理解,并将其丰富经验转化为客户的切实利益。